上市櫃財報不實,要負什麼責任?
結論
把資本市場的硬法條,寫成企業主看得懂的風險指南。
挑戰
證交法第 171 條與康友案是高度專業的題材,讀者卻是沒有法律背景的企業主。寫得太淺沒有價值,寫得太專業沒有人讀完。
做法
01 以實際案件當入口,讓抽象的法條有具體的後果可對照。
02 把刑責與民事責任分開講,各自給出企業主實際會遇到的情境。
03 所有法條引用逐條核對條號與內容,不用二手轉述。
此段待奕潔本人確認與補充,目前依作品實際結構整理
成果
刊登於品牌新聞稿通路,屬於她 39 件法律財稅類客戶案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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